使用條款

1.網站合法授權使用

當您進入並使用本網站時,即表示您已同意有關為保障合法或其他目的之系統監視執行;任何非經合法授權使用本網站之行為均可能使您遭致刑事起訴或罰款制裁。

2.用戶同意接受本「使用條款」

當您進入並使用本網站,即視同您已同意遵守本「使用條款」與其他有關著作權、版權、商標專用權、網路智慧財產權、隱私權等之法律規定。

3.本公司保留權利

本公司得不定時增刪修改網頁資訊內容,或變更網頁服務功能,無需事先或另行通知用戶;亦得不定時修訂本「使用條款」,並於網站張貼時隨即生效,無需事先或 另行通知用戶或對用戶負擔任何責任;本公司並保留限制進出網站之權利。

用戶須遵守之規則

本公司之電腦系統與網路通訊相關資源,包括(但不限於)本公司之所有電腦設備、週邊系統、伺服器、 所有連接之網路及資料、資訊、報告、相片、圖像、圖表、程式、與相關之儲存媒體如 磁帶、磁碟、硬碟、光碟、記憶卡等在內之網站內容之著作權及一切專屬權利均屬於「旭邦數位科技資訊網」及 任何相關第三方(如適用)的財產;用戶進入並使用本公司提供之網路應用服務系統及資訊時,應遵守以下規定:

(1).用戶不得利用本公司網站電腦系統、網路通訊相關資源、或提供之服務從事違法之行為;不得藉由本公司網站進行任何恐嚇、誹謗、騷擾、冒犯他人之活動,或其他任何犯罪行為。

(2).本公司網站存用、顯示之資料與內容,包括企業標誌、商標、服務標章等一切智慧財產權屬於「旭邦數位科技資訊網」及任何相關第三方(如適用)的財 產;用戶未經授權不得企圖使用、存取、或使用儲存於本公司系統之資料或程式;亦不得傳播、複製、修改、發佈或傳送。

(3).用戶不得進行任何不利於本網站、可能對網路正常傳輸造成不利影響的行為;亦不得將外來之資料儲存於本公司之任何系統或電腦媒體上。

(4).用戶不得拷貝系統、或檔案供未經授權之本人或其他任何人使用。

(5).用戶不得下載、安裝或執行任何足以揭露本公司電腦系統或網路機密資訊之程式。

(6).對本公司網站或其中提供之資訊不具備任何權利;用戶不得為其他任何目的,以其他任何方式使用本公司網站所提供之資訊或服務。

(7).用戶不得竊取他人於本公司之用戶帳號;不得非法或未授權而取得額外之系統或網路資源。

(8).用戶不得向本公司網站輸入或上載任何含有病毒、或其他意圖損害、干擾、降低本公司之系統或網路效率或相關之服務品質之電腦程式路徑。

4.外部網站之連接

就本公司網站可能提供其他網站連結之情形,用戶承認並同意本公司對該等第三方網站之內容、正確性、或有效性,不負任何責任。

5.有限責任與免責聲明

(1).公司盡力維護本網站所提供之服務,並確保資料之正確性,但對於服務提供有關之暇疵或不能,或因該暇疵或不能所造成之直接或間接損害,本公司不負任何責任。

(2).用戶接通及使用本公司網站服務,風險自負;本公司就服務或資料資訊應用之適用性、正確性、準確性、時宜性、安全性、可靠性、或是否不會中斷,不作任 何聲明,亦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之保證。

(3).本網站或連結的網站含有下載的軟體,此僅為方便您使用而設,本公司並不對下列事件做出聲明或保證:

下載軟體時發生困難、網路中斷、資料傳輸遺漏; 或不會傳播病毒或其他破壞性的產物;或您的電腦不會受到損害;您必須負全責採取合理而適當的預防措施以防範電腦病毒或其他毀滅性產物,並為資料和/或設備作充分保護和備份。本公司不為於本網站使用的任何第三方軟體的任何功能作任何聲明或保證。

(4).用戶明確瞭解並同意,任何因使用、或無法使用本公司網站服務所造成之直接、間接、偶發、特殊、連帶、或懲戒性損害賠償,包括但不限於獲利損失、資料損失、名譽損害、或其他無形損失等,本公司不負任何損害賠償責任。

6.隱私權政策聲明

本公司「隱私權政策」適用於本網站收集之用戶資料,及用戶提供給本網站之任何資訊,可能包括用戶基本資料、用戶如何使用本網站、用戶使用本網站之追蹤等; 本公司可能運用此些資料於用戶聯絡、網站使用研究調查、市場行銷研究等用途;並將遵守「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範,保障用戶隱私權益,保證不對外公 開,但事先獲得用戶明確授權、依據有關法律規章規定、應司法機關調查要求、為維護社會公眾利益、為維護本網站合法權益之情形,不在此限。

7.違約賠償

用戶違反本使用條款或其他相關之著作權法、民法、刑法法律規定,以致對本公司或其他任何第三者造成損失,用戶同意負擔由此造成之損害賠償責任。

8.電子郵件

經網際網路向本公司傳送電子郵件訊息,本公司並不保證其完全安全。 若用戶經網際網路傳送訊息給本公司招致任何損失、或本公司按用戶的要求經網際網路向其發 出訊息時導致用戶遭受任何損失,本公司概不負責。用戶因使用本網站而導致任何直接、間接、特殊或從屬等損失,本公司概不負責。

9.法律管轄

本「使用條款」適用中華民國法律;因本條款所生事項涉訟時,雙方同意以台灣高雄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10.服務暫停或中斷

(1).關軟硬體設備進行搬遷、更換、升級、保養或維修時。

(2).天災或 其他不可抗力所致之服務停止或中斷。

(3).使用者有任何違反政府法令或本使用條款情形,不經通知隨時暫停或中止提供服務之全部或刪除、凍結存取權限、或移置相關檔案或資料之全部。另有違法行為時,行為人尚應依民法、刑 法、著作權法或其他相關法令負法律責任。